为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森林
我决定考研。在家俊离开我的第七天,我从混混沌沌的噩梦中醒来,作出了这个重大的决定。当时,我的眼睛哭得太久肿得像熟透了的桃子,一掐就能流出水来。而我的意识,因为宿醉而混乱不堪。
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一脸颓废,瘦得像是撒哈拉沙漠里走出来的落难者。我不明白男孩子为什么都喜欢瘦得像根麻竿的女孩?家俊也一样。所以我为了他拼命减肥,吃苹果吃到眼睛发绿。结果我瘦了,他却跟别人跑了,那个女孩儿,肥得有三个我这么大。原来,真的喜欢一个人,并不会在意她是肥是瘦。而我多么傻,为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,做了那么多自己不喜欢的事。
于是,我开始了漫长辛苦的考研之路。我要让自己忙得不去想任何事。我每天在六楼睡觉三楼吃饭四楼学习,我可以不出学校这幢大楼就能够过活。也幸亏不要出去,我这个样子,蓬头垢面,不成人形,出去的话还不知道要吓到多少人。
辰把我从考研教室的角落里翻出来的时候,围着我转了三圈,之后连连摇头叹息。苏纳啊苏纳,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副德性。想当年你是多么神勇,现在你看看你自己,头发像冬天荒原里的草,眼袋都快掉到下巴上来,最受不了的是,你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,脸上还冒出这么多痘痘。
我忍无可忍,搬起两斤一本的专业书朝他的猪头上砸了过去。本姑娘才二十二岁,二十二岁啊!怎么就是一大把年纪了?辰轻轻松松的躲开我的重磅炸弹,那双勾人的桃花眼一挑,就算他不要你了,还有我啊。
其实,他说的很小声,况且这话听起来多少还是应该让人感动的。很不幸的是,我的旧伤未愈,他就来戳我的痛处。我满肚子怨气正好没处发泄。我浑然忘记自己正身处考研教室这块风水宝地,一拍桌子站了起来,颤巍巍的指着罪魁祸首大喊:除非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,我还勉强考虑一下你!满教室埋头奋斗的同学们都同时抬起头来,眼光透过厚厚的镜片,集体向我表示崇高的敬意。
其实辰也是一大好青年。俊朗的外表,优异的成绩,殷实的家境。不过,他喜欢油腔滑调一点儿,喜欢拈花惹草一点儿,遇见我比家俊晚了一点儿。没错,我就是这么死心眼的一个人。看到家俊这棵大树,便忽视了他身后的整片森林。
当时的我,是爱得多么不顾一切啊。我放弃了继续深造的梦想,只为了能做家俊身边幸福的小女人。我曾在家俊生日的时候,一口气冲进校广播室里,推开了正在播时事新闻的播音员,在全校师生的面前,向家俊宣读了我的爱情宣言。
事实证明,我成功了。风度翩翩的家俊,穿过了他身边的万花丛,身不沾片叶,他朝我伸出了手,并且笑得那叫一个温柔......我在那个叫爱情的沼泽里越陷越深,忘了一切。现在想起来,那恐怕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疯狂的事了。
当时,那个帅帅的播音员一瞬不瞬的盯着我,我想他一定是气疯了,要不然他怎么这个时候还笑得出来。其实我平时是非常循规蹈矩的一个人,只是那谁说了,爱情会让人变傻。很不幸的是,我当时正中了爱情的毒。反正做也做了,我装作无所谓的站在那里,狠狠的盯了回去。估计他以为碰到了神经病,邪邪的笑了一下,就转过身去准备继续播音。
我也潇洒地一转身,准备扬长而去。他不慌不忙的问:你叫什么名字?我当时不知道是胆子发炎了还是什么,总之比平时胆大不知多少倍。我毫不犹豫的甩出自己的名字:“苏纳”。心想:小子,难道这个年代了你还想去打小报告?我仰头迈步正要出去,却看到了迎面走过来的校领导。于是,我被罚绕操场跑十圈。那个可怜的播音员,也跟着被罚跑十圈。后来我知道,那个播音员叫辰。
那天之后,辰也抱来一堆书放在我旁边的座位上,谓之曰考研!只是大多数时候,他都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,醒着的时候,又忙着和前后桌的美眉搭讪。
一开始我完全忽视他的存在,每天照样早早的来晚晚的离开。辰每天的作息也很规律。每天太阳从窗户里照进来,爬过他的座位,他便会准时出现在教室门口,带着我和他的早餐。虽然我不想被拜倒在他牛仔裤下的众女生暗地里诅咒至死,可咒一咒又不会少块肉,还是这免费的早餐来得实在。
每天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免费的酸奶和面包,只是偶尔,我看到辰睡得很香的时候也会不由自主的打打哈欠,看到他又勾搭上哪个美眉的时候翻翻白眼。真的只是偶尔。我对自己说,我们的情谊,不过是一起跑了十圈和到目前为止九十三天免费的早餐。况且考研的日子枯燥无味,总要有点调味剂来滋润一下我的生活。
还记得那天的最后,我几乎是被辰拖着爬完最后几圈的。当我们上气不接下气的躺倒在跑道中间的草地上,看着狼狈的对方,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起来。辰说,我就没见过你这样的女生,做事完全不计后果,那么丢脸的事情也敢做。
我毫不示弱,喜欢一个人怎么丢脸了?还不都是因为你,我表白完了你也不关喇叭,害得整个学校都知道了我的大名。不过,反正已经是覆水难收,我不觉得后悔。好久都没有这么痛快过了。
“认识你很高兴。”辰煞有介事的向我伸出手。我胡乱的拍拍自己的手:我也很高兴认识你。忍不住又是一阵放肆的笑。那笑声穿过风,穿过云,穿过那些肆无忌惮的青春岁月。
终于有一天,我发现我遇见家俊的时候,不再手足无措的只想逃避。我可以笑着走过去,大大方方地打招呼:你好吗?我们再无芥蒂。原来年轻时候的爱情,是让我们学会成长。 家俊歉意地拥抱了我,我在转身的刹那,却看到了措手不及的辰。
当我看到旁边空空如也的座位,我才明白过来,不是我自己忘了家俊,而是另外一个人,不着痕迹的抚平了我的伤痛。可我已没有时间来细细看清这所有的一切。考试的日子像影子一般切切的逼近了,让人丝毫不能逃离。我知道我的理想不是做一个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,所以我下了十二分的努力,我需要一个结果,好的结果。
只是渐渐的,我那一度被辰养得高贵的胃,又隐隐痛了起来。我开始念着辰对我的好。我真的好想去告诉他,告诉他我想他。然而,每当我看到辰的身影,却突然失了所有的力气和勇气,慌乱的逃走。想起以前做过的傻事,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。原来,爱情不仅让我们学会成长,也让我们变得懦弱起来。
妈妈每天做很多我喜欢吃的菜慰劳我,爸爸摸着我的头,像小时候一样安慰我:傻孩子,结果并不重要,只要努力过,就不会后悔。他们不知道,让我坐立不安的原因并不是考试,那个结果,已不再重要。爸爸说,只要努力过,就不会后悔。可是一直以来,努力的那个人,好像都不是我。
我想起我们跑完十圈后辰脸上那张扬的笑。想起每次和家俊闹别扭去向辰倒苦水时,他一脸的不耐烦可还是听我说。想起每天早上的酸奶和面包。想起每一天晚上我一收拾东西,睡梦中的辰便会跳起来站到教室门口,女人,能不能别那么磨蹭?想起有一次他趴在桌上睡着了,早晨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,有一圈毛绒绒的光晕,我差点以为他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天使......
我终于知道辰已经在我心里扎了根,我不能失去他。我放下吃到一半的饭,顾不得爸妈一叠声的追问,收拾了东西准备去学校。我想去告诉那个傻瓜,我还欠他十圈长跑和一百二十天免费的早餐。他不能就这样丢下我不管。
我穿上球鞋,一手拉鞋帮一手拉开门。门前站着一个气急败坏的人。我完全呆住。辰朝我大声的吼:“笨女人,是不是非得让我把天底下的男人都杀光了你才肯承认喜欢我!”我被他的狮吼功震醒,不慌不忙的穿好鞋,朝他温柔一笑。
当然不是,我可不想为了你这棵大树而失去整片森林。“什么!!!你休想!!!” 我被他一把拖进怀里,没头没脑的吻了上去。惨了!眼前一片白雾,已不见整片森林。唉,好吧,我承认,我愿意为眼前这一棵温暖的树而放弃整片森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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